关于个人所得税法的变化及新旧税率表的比较
2011年9月1日起即将执行新的个人所得税法了.在此次颁布的个人所得税法中主要变化有如下几点:
1.对于工资的税前扣除免征额提高即由过去的2000元提高到了3500元.
2.对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期限由原来取得所得次月7日内进行纳税申报改为取得所得的次月15日内进行纳税申报(这点与现行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纳税申报以及城建税,教育费用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相统一了.实务工作中其实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也是与上述税种申报时限是一致的.但是在原法条中仍然未加改变.此次在法条中的改变与实务工作进行了统一.)
3.此次对于工资的税率表由过去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表改成了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表.同时对于税率表中的各档次每月应纳所得税额也做了相应的调整.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1 不超过1500元的 3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10
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20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45
但是对于这个税率表中的速算扣除数却并未加以计算.本人在这里不揣冒昧做了一下计算.所谓的速算扣除数实际上就是采了全额累进计税法与超额累进计税法计算出来后的差额.这个速算扣除数用一个公式来表述的话即为本级速算扣除数等于上一级最高应纳税所得额乘以(本级税率减上一级税率)加上一级速算扣除数..
采用该公式来计算速算扣除数的过程如下:
第一级: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500元的.税率为3(百分号)则直接应可以计算出应纳税额.而不用应纳税额.即速算扣除数为0
第二级:速算扣除数等于1500乘以[10(百分号)减去3(百分号)]加0等于105
第三级:速算扣除数等于4500乘以[20(百分号)减去10(百分号)]加105等于555
第四级:速算扣除数等于9000乘以[(25(百分号)减去20(百分号)]加555等于1005
第五级:速算扣除数等于35000乘以[30(百分号)减去25(百分号)]加1005等于2755
第六级:速算扣除数等于55000乘以[35(百分号)减去30(百分号)]加2755等于5505
第七级:速算扣除数等于80000乘以[45(百分号)减去35(百分号)]加5505等于13505
则这个工资税率表如下: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1500元的 3 0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10 105
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20 555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1005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2755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5505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45 13505
对于个体工商户,企业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的的生产,经营所得,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的税率表中对于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的级次进行了修订(即每个级次都相应的进行了提高.)具体的如下: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1 不超过15000元的 (原为不超过5000元) 5
2 超过15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原为5000 到10000元) 10
3 超过3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原为10000 到 30000元) 20
4 超过60000元至100000元(原为30000到50000元) 30
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原为超过50000元) 35
则它的速算扣除数仍可以适用上述公式:
第一级:速算扣除数0
第二级速算扣除数等于15000乘以[10(百分号)减去5(百分号)]加0等于750元
第三级:速算扣除数等于30000乘以[20(百分号)减去10(百分号)]加750等于3750元
第四级:速算扣除数等于60000乘以[30(百分号)减去20(百分号)]加3750等于9750元
第五级:速算扣除数等于100000乘以[35(百分号)减去30(百分号)]加9750等于14750元
现举一个工资的例子来验证一下速算扣除数的正确与否,例李某2011年12月取得工资7500元.假设不考虑他的社保费用的问题.那么当月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为
第一种算法按分级别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等于(7500减去3500元)4000元.
则1500乘以3(百分号)加上2500乘以10(百分号)等于295元
第二种算法采用速算扣除数法
4000乘以10(百分号)减去105等于295元.
可见此速算扣除数的计算是正确的.
4.另外对于第六条中的: “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可以根据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以及汇率变化情况确定附加减除费用,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和标准由国务院规定”这里面的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具体范围是:1.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外籍人员.2.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税外籍专家.3.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4.财政部确定的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其他人员.对于附加费用现行规定是在扣除2000元的基础上再加计扣除2800元.而由于9月1日以后将工资薪金扣除标准提高到了3500元.那么具体如何计算确定该附加减除标准则个人所得税法并未明确.但是将这项任务交给了国务院来做出明确的规定.附加减除费用合计为4800.那么按此推算是否附加减除在3500元的基础上再扣除1300元呢?还是会对附加减除标准有所提高呢.这些都要拭目以待.(这里需要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来做出新的规定)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新旧比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500元的 5 0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25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12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375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137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3375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637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10375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45 15375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1500元的部分 3 0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10 105
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20 555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1005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2755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5505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45 13505
现行的工资所得税率表与新修订的税率表相比较而言1由过去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变成了现在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各级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及适用的税率也做相应的调整.例如原一级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由过去的500元税率为5(百分号)相应的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为1500元.税率为3(百分号).同时这次的修订使得中低收入者的税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高收入者的税负则有一定程度的上调.为了说明这个问题举例说明.例如:2012年A每月工资为4000元,B:每月工资为20000元.C每月工资为85000元.(假设上述例子不考虑社会养老保险及住房公积等扣除项目)
A:(4000减去2000)乘以10(百分号)减去25等于175元
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为2100元.
(4000减去3500)乘以3(百分号)等于15
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为180元.
则通过比较可以看出A全年可以少支出2100减去180等于1920元.
B:(20000减去2000)乘以20(百分号)减去375等于3225元
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等于38700元
(20000减去3500)乘以25(百分号)减去1005等于3120元
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为37440元
则通过比较可以看出全年可以少支出38700减去37440元等于1260
C: (85000减去2000)乘以40(百分号)减去10375元等于22825元
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等于273900元
(85000减去3500)乘以45(百分号)减去13505等于23170元
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等于278040元.
则通过比较全年该人要多支出278040减去273900等于4140元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5000元的 5 0
2 超过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 10 250
3 超过10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20 1250
4 超过3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30 4250
5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35 6750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15000元的 5 0
2 超过15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10 750
3 超过3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20 3750
4 超过6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30 9750
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35 14750
另外在2011年计算工资的个人所得税时需要注意如下几个问题:
1. 工资的计算要分段计算即2011年1月到8月要按2000元来计算扣除.而9到12月要按3500元来计算扣除.另外对于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算则要按发放月份的适用税率来计算.
例:李某2011年12月工资为4000元.当月发放其全年一次性奖金为12000元.则李某12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为:(假设也不考虑社保费用的问题)
当月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为(4000减去3500)乘以3(百分号)等于15元
当月发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为12000除以12等于1000元.适用3(百分号)的税率.
则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为12000乘以3(百分号)等于360元.
则李某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合计为360加15等于375元.
承上例:若李某当月工资为3000元.其他条件均不变.则李某当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为:
(12000加3000减3500)等于11500元除以12等于958.33元.则
(12000加3000减3500)乘以3(百分号)等于345元.
2. 从纳税申报的角度来说,首先各地的地税局要对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系统进行升级,同时在申报时9月份的工资一定要在10月15号以前申报(因为此时恰巧是十一黄金周.所以可能会有一个申报的顺延期.这个以各地的地税局规定为准).而在9月15号以前申报的8月份工资仍要按2000元来计算.10月15号以前申报的9月份工资税前扣除数为3500元.
3. 另外个体工商户,承包承租经营,个独资企业在计算个投资者的个人生计费用时要按时间段来划分计算即2011年1到8月份的按照每月2000元来计算.而9到12月份要按每月3500元来计算扣除.则合计的生计扣除费用为2000乘以8加上3500乘以4等于30000元.
4. 另外承包承租经营者对承包承租成果不拥有所有权,只是取得一定的承包承租收入的.那么此时要按工资薪金所得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那么要分段计算.例如
某人2010承包了一个企业,承包后假设2011年的税后承包利润为20万.按合同约定该承包者不对经营成果拥有所有权,该人可以分得5万的收益.那么该人在2011年全年应纳的个人所得税为:[(50000除以12减去2000乘以15(百分号)减去125]乘以8加上[50000除以12减去3500乘以3(百分号)]乘以4等于1680元.(此处为近似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