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公司简介 资质荣誉 财税法规 客户名录 业务范围 新闻中心 成功案例 收费标准 联系我们
  客户名录 更多>>
吉林吉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吉林省金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吉林省一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吉林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吉林翰翔置业有限公司
长春美特斯邦威服饰有限公司
吉林银行
长春陆捷物流有限公司
 
财税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1/5/5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关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持股比例的计算问题
  企业由上市公司持股比例不低于30%的,其员工以股权激励方式持有上市公司股权的,可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61号)规定的计算方法,计算应扣缴的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不再受上市公司控股企业层级限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61号)第七条第(一)项括号内“间接控股限于上市公司对二级子公司的持股”废止。
  二、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的界定条件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526号)第三条中,单位是否为离退休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再作为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的界定条件。
  本公告自2011年5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Copyright @2010-2011 中衡税务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长春市中衡税务师事务所
地址:长春市亚泰大街3766号中金名筑大厦2311室 电话:0431-87915002 手机:13904308876
ICP备案编号:[吉ICP备2020006167号-1] 技术支持:百德科技